益开大党字〔2022〕11号
中共益阳开放大学委员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益组通〔2022〕3号)要求,现就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暨3月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1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年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检查、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四个是否坚定,四个强不强”,即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要精心组织会议,严格按规定程序要求组织会议,会议原则不少于1天。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妥善作出组织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主动认领责任,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学校党委将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坚决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督促整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2年3月22前完成。各党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高标准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益阳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附件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021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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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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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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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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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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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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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基层党组织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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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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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测 情 况 |
党员评测(填票数) |
群众评测(填票数) |
组织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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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票 数 |
优 秀 |
合 格 |
基 本 合 格 |
不 合 格 |
总 票 数 |
满 意 |
基 本 满 意 |
不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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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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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总支名称 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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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基层党委盖章 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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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等次评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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