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开大党字〔2023〕13号
中共益阳开放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益阳开放大学(益阳教育学院)校园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处室(中心)、学院:
现将《益阳开放大学(益阳教育学院)校园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益阳开放大学(益阳教育学院)
校园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规范校园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在校内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二条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主动性,严格把关,切实管理好、利用好校园论坛、讲座和报告会、研讨会等,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思想舆论氛围。
第三条 全面落实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一会一报”制,坚持“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的水平。各处室(中心)、学院举办的各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必须制定工作方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批后再予以承办。
第四条 各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的主题要明确,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基调,顺应新时代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有利于建设学校“三雅”文化。
第五条 要注意正确引导和把握政治方向。各处室(中心)、学院必须对拟邀请的发言人的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严格把好政治关;在举行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的过程中,如发现讲演内容有明显的政治性错误观点,要及时提醒与制止,同时要向学校党委如实反映,并按学校相关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追责。
第六条 未经批准而举办的论坛、报告会、讲座、研讨会,一经查实,要对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七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增强工作协同,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有关苗头性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益阳开放大学(益阳教育学院)
举办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申请表
活动名称 |
|
|||
活动性质 |
□论坛 □讲座 □报告会 □研讨会 |
|||
活动简况 |
时间: |
地点: |
规模: |
|
活动主题: |
||||
内容概要: |
||||
举办单位 |
|
|||
联 络 人 |
|
联系方式 |
|
|
处室(中心)、学院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党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