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广播电视大学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益阳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益阳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益阳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6月9日
附件
益阳广播电视大学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科研成果是指与学校工作和本人专业相关的著作、论文、教材、获奖成果、立项科研课题。与学校工作和本人专业无关的研究成果,未经学校批准的民间性学术活动,行政性评优评先,撰写网络报刊通讯报道等不予以奖励。
第三条 奖励范围与标准
1.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每部奖励4000元;合著第一作者每部奖励2400元,第二作者每部奖励1600元,其余每部奖励800元。
2.教材。公开出版的教材,主编奖励5000元,副主编奖励3000元,参编奖励800元。
3.论文。年度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含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每篇计奖励2400元,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含CSCD、CSSCI拓展库以上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每篇奖励1200元,一般期刊论文每篇计奖励600元。
4.课题。学校对市级以上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课题按1:1配套资助科研经费;国家级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课题学校资助科研经费6000元,省级(省社科规划、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教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开放大学重点课题)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课题学校资助科研经费5000元,湖南开放大学重点课题、国家开放大学一般课题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学校资助科研经费4000元,湖南开放大学一般课题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学校资助科研经费3000元,经市教育局、科技局、社科联批准立项的课题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学校资助科研经费3000元。学校重点课题资助科研经费3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科研经费2000元。以上科研经费仅资助主持人为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课题,并按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5.征文。获湖南开放大学、市社科联征文优秀奖的奖励300元,等级奖的奖励500元;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奖的奖励400元,等级奖的奖励800元。
6.教学成果。获得市级教学创新奖(含湖南开放大学)三等奖及以上奖励800元,获省部级(含国家开放大学)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000元。
7.教学竞赛。获湖南开放大学教学竞赛优秀奖的奖励300元,等级奖的奖励500元;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奖的奖励400元,等级奖的奖励800元。
8.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班主任。参与湖南开放大学组织的各类专业学生竞赛,获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奖励300元;参与国家开放大学获奖的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奖励500元。
第四条 科研成果奖励,由本人向学术委员会申报并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经审定、公示后予以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裁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