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开放大学
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规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是开放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与效率,关系着学生利益和开放大学的办学声誉。为了保证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是指进行毕业审核、毕业证书颁发至上报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工作过程,主要包括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颁发、电子注册号的下发、电子注册信息的上报、毕业生档案建立等。
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
第三条 益阳开放大学负责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实施:
(一)预计毕业生数。
(二)根据省开放大学的安排,组织学生进行电子图像信息采集。
(三)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依据省开放大学反馈的采集信息组织学生进行图像信息准确性和图像质量校对,并及时将校对结果告知各教学点。
第四条 国家开放大学于7月、12月将省开放大学提供的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报教育部。
三、毕业预审
第五条 益阳开放大学以教学点为单位对预计毕业生在第五个学期期初进行毕业预审。毕业预审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一)核查预计毕业生已修学分
(1)按照专业规则规定的学分要求,核查每位预计毕业生已修课程的总学分。
(2)按照专业规则规定的学分要求,核查每位预计毕业生各模块学分(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知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与毕业要求的差距。
(3)核查本科补修课程学分及成绩。
(三)统计每位预计毕业生毕业所差总学分及相应模块学分。对当期预计毕业生所差学分的对应课程及时进行选课与报考,并组织学生参加相应课程考试。
四、毕业生资格审核
第六条 毕业要求
(一)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
(二)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
学生的选修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和思想品德鉴定成绩,以市开放大学审核通过的成绩为依据;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以国家开放大学备案的成绩为依据。
必修课程中免考课程成绩以省开放大学上报、经国家开放大学审核批准的数据为依据。
(三)学生必须达到最短学习年限:两年
(四)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五)应予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能毕业。
第七条 审核时间
益阳开放大学在每年2月15日至6月15日前对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初审,8月1日至11月30日前对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初审,并上报省开放大学。
第八条 审核及办证流程
(一)教学点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提出毕业申请,市开放大学审批毕业申请。
(二)省开放大学依据市开放大学审批的毕业申请名单,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复审,并将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数据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三)国家开放大学依据省开放大学上报的毕业审核数据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省开放大学,审核结果包括审核未通过情况、错误信息等。
(四)省开放大学将国家开放大学的反馈结果下发给市开放大学,并协助市开放大学对反馈数据进行核对、修改,再将修改后的数据报国家开放大学。
(五)国家开放大学接收省开放大学修改后的数据并进行审核。
(六)国家开放大学生成电子注册号并将电子注册信息下发给省开放大学。
(七)省开放大学接收并导入国家开放大学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到教务管理系统。
(八)市开放大学接收省开放大学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准备毕业生电子图像等相关办证数据和材料。
四、毕业生图像信息
第九条 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用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依据电子图像洗印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第十条 图像信息采集后的校验关系到毕业证书照片和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教学点必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益阳开放大学设专人负责图像信息的保管工作。
五、上报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第十一条 国家开放大学每年7月将当年1月,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六、毕业生档案
第十二条 益阳开放大学建立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同毕业证一起分发给学生本人。
第十三条 益阳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
(一)益阳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本人保存。
(二)毕业生档案内容
1、国家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或录取通知书等反映学生入学资格的材料)。
2、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生成绩表。
4、毕业生学习期间奖励、处分及撤销处分决定。
七、毕业证书颁发手续
第十四条 毕业证书分批次进行分发。益阳开放大学领证人员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证回执”,盖益阳开放大学校章后向省开放大学申请领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证回执”一式两份,分别留存省级开放大学和益阳开放大学学籍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益阳开放大学教务处领回毕业证书后移交益阳开放大学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益阳开放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证回执
附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证回执
分校今领到国家开放大学发放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共计: 本。
以上毕业证书中,包括:
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本;
开放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本;
一村一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本。
合作颁发毕业证书明细如下:
合作办学专业名称 |
证书数量(本) |
合作办学专业名称 |
证书数量(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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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证书数量无误,所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发放明细表学员名单一一对应。
签收单位(公章):
签 收 人: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开放大学教务处 制